协商未果 肇事司机不下车
3月20日晚20时50分,安康市大北街和安悦街交*十字路口一辆车牌号为“陕A0054警”的制式警车与一辆捷达出租车发生追尾,出租车左后方车灯破损及保险杠凹陷,警车的右前侧大灯被撞碎。
出租车司机邓女士告诉记者:“出事时,警车里有三个男的和一个小孩,我发现三个男的下车后走路有些摇晃,而且和他们说话时我闻到有很浓的酒味。”晚上21点30分左右,出租车车主彭女士赶到事故现场。因双方就赔偿协商未果,彭女士便打电话请交警前来处理。而警车司机随后将车门反锁,在警车的最后一排和衣躺下。任凭汉滨区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交警及随后赶到的安康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在车窗外怎么叫,司机就是不开车门。晚23时30分左右,警方调来一辆拖车将警车拖走,记者跟随拖车来到安康城东一家汽修厂。在汽修厂院内,警车上的人与出租车车主签了事故处理协议。据彭女士大致估算,修复车辆大约需要7天时间,各项修理费用及营运损失大概在一万元左右。
事后验血 承认开车前喝酒
直至次日凌晨0时25分,警车司机才终于在同伴的劝说下从警车内走出。随后,警车司机被警务督察及交警带往安康市中心医院急诊化验室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中心。在抽血化验单上记者看到,警车司机名叫王光友,现年32岁。
在抽完血后,面对记者的追问,警车司机说:“我是警察,但是没带警官证。这次来安康是有公事要办,事办完后和朋友聚了一下,开车前我的确是喝酒了,喝的是啤酒。”凌晨0时50分,警车司机被带往汉滨区交警大队事故中队。
目前,安康警方正在对事故做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