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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给四川省委书记、省长留言获回复 共计20条

www.xibuxinwen.com(2017-11-23)来源:西部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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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四川省各地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省长的20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有话想对四川省委书记、省长说?欢迎来留言

【网民留言】

建设新农村,修好农村路是基础,道路硬化是农村生产生活的头等大事,道路建设对于农村来说具有极大的意义,要想富,先修路,要想解决农村的贫困问题,必须先修好路,这是大家看得见摸得着的事实。可是在四川省长宁县老翁镇公里村一条烂路长达39年迟迟不能硬化成水泥路,严重制约改善村民生活、出行质量问题 根据国家每年财政拨款修路事项,要把农村道路建设好,改善村民生活质量,用到什么地方需要透明。 长宁县地方答复事项比较含糊,需要村民投工投劳、募捐等多种形式筹集资金解决,从1978年至今39年时间里村民反复募捐,投工投劳多次,如果在持续下去自助修路成本太高,如今老百姓也没有多少钱去募捐,这都关系到老百姓生活问题。 , 实际情况 公里村和天井村土地是接壤相通的,这个不属于通组路, 属于乡村道路。因为在修几十米就可以接上天井村主干村级道路。回复已经提到《从公里村锁口大田(小地名)至天井村桂花湾(小地名)》,属于两村毗邻衔接。 起基动工年龄比现在年轻人岁数都大。烂路遗留问题难道还需要留给下一代吗?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您留言反映“乡村几十年3公里坑洼烂路何时才能铺上水泥路”收悉,县委高度重视,赓即责成县交通运输局、老翁镇人民政府调查处理,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一、关于您反映反映“乡村几十年3公里坑洼烂路何时才能铺上水泥路”的问题。经查,您所反映的“乡村几十年3公里坑洼烂路”位于老翁镇公里村2组,从公里村锁口大田(小地名)至天井村桂花湾(小地名),实际测量长度800米,该路段路基宽度4.5米,实际有效路面3.5米,为泥结碎石路,由老翁镇公里村村民委员会负责日常维护,村民出行和运输较为顺畅。在2005年省上采集的电子地图数据库中,该村村委会位于县道X097纳长路旁。2012年,我县按照国家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运输局确定的“十二五”通村公路发展目标及“实现村级阵地所在地(村委会办公室)或村小学建成通村水泥路即视为通村通畅”的工作要求,老翁镇公里村已实现通村通畅工作目标(县道X097“纳长路”通过老翁镇公里村村委会办公室)。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和省上确定的通村通畅发展目标是:以2005年省上采集的电子地图数据库为基础,实现其村级阵地所在地(村委会)或村小学通硬化道路,凡已实现目标的行政村,部省两级不再安排通村硬化道路建设指标。目前,我县类似您反映的这种沿线受益群众多、连接产业的公路,人民群众硬化愿望强烈的公路还有很多,但部、省两级已不再对已完成通村通畅村的其它道路进行修建补助。建议待部、省两级下来出台新的相关建设指标时实施,也可按“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通过“一事一议”、财政支助、投工投劳、募捐等多种形式筹集资金解决,我县相关部门和乡镇将全力做好引导、指导和技术支持工作。 二、关于您提到“根据国家每年财政拨款修路事项,要把农村道路建设好,改善村民生活质量,用到什么地方需要透明”的问题。经查,我县在收到省交通运输厅下达的相关建设文件后,均严格按文件下达的道路实施建设,如您对此有疑义,欢迎您到我县交通运输局或老翁镇查询,联系电话:县交通运输局0831-4622535;老翁镇0831-4730037。感谢您对我县交通事业的支持和关心!

【网民留言】

领导您好,请问目前国内对于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有没有统一的管理办法?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需不需要进行3C认证?

答复意见:

网民: 你好!你反映“目前国内对于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有没有统一的管理办法?”的问题已收悉。现就你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22号)和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公通字〔2011〕10号)要求,四川省公安厅制定了《四川省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文件中明确规定:“从2015年6月1日起,凡未纳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的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省内生产企业不得组织生产。从2015年6月1日起,凡不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法规、规章规定的电动自行车,一律禁止在全省销售。在2015年8月31日前,完成已购买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工作。从2015年9月1日起,超标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办理注册登记。自《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的通告》发布之日起,凡未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严禁上道路行驶。” 感谢你对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工作的关心! 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11月16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想请问一下,邻水新农合和居民医保合并后能报销胃肠间质瘤格列卫这种药吗?我爸爸是在邻水人民医院做的手术,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买的格列卫,由于新农合说不能报销,自费天价药早已负债累累,如今,终于盼来了城乡统筹,城乡统筹能报销胃肠间质瘤格列卫吗?望解答,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民朋友: 首先感谢你对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关于城乡统筹能报销格列卫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我厅《关于将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和胃肠间质瘤药品费用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4号)和《关于将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和胃肠间质瘤药品费用继续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72号),凡参加我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已实现城乡统筹地区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因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或胃肠间质瘤产生的酪氨酸激酶抑制剂药品费用纳入各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根据《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广安府发〔2017〕17号)文件要求,广安市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届时,你父亲产生的伊马替尼(格列卫)费用可按照有关规定报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网民留言】

宜宾市翠屏区航天路万达广场在建工地,每天晚上通夜施工已经持续了月余了,周边全是居民小区根本无法休息,期间多次投诉到12345并转给城管中队不起任何作用,就连城管回复已处理的当天晚上工地照旧通宵施工。别转地方了,不起作用!望督办!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您好!您给省长留言反映宜宾市翠屏区航天路万达广场在建工地夜间施工扰民的问题已收悉,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区城管局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11月3日,南岸街道城管执法大队到现场进行了查看,找到施工方负责人向其宣传了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要求其立即对噪音问题进行整改,调整施工方案和作业时间,优化施工工艺,施工音量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切实减少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11月4日上午10点,南岸街道城管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进行查看,要求施工方负责人于本日下午前往南岸街道城管执法大队办公室接受调查处理。11月4日15点,南岸街道城管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杨勇约谈了万达施工方负责人,要求其马上停工整改,针对施工噪音问题开具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和第六十六条,针对其车辆运输建筑垃圾沿街撒漏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对施工方处以罚款2000元。11月5、6、7日白天和夜间,南岸街道城管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该处工地严格巡查管理,发现该处工地已停工整改中。随后,南岸街道城管执法大队将继续跟进处理此事,将加大对该路段的巡查力度,如发现违规行为,将发现一起、制止一起,还周围居民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领导您好,首先十分感谢一直以来政府惠民政策的不断加力。但在我们农村,仍存在这么一部分困难人群,作为低保、五保户,能够享受相应的医疗救助政策,有力地减轻了医疗费对我们的负担。然而,要想享受医疗救助却有一个我们困难人群无法迈过去的门槛,那就是首先我们得拿得出钱先把医疗费垫付起,之后才能拿着医疗清单去享受医疗救助的政策。但是,现实情况就是我们甚至连入院的钱都没有,更别说是先垫付医疗款了。再次恳请政府,能够出台相关政策,从入院到出院,为我们开通一条绿色通道,让我们能切切实实、安安心心的有病敢医,过上更好的生活。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解决困难人群入院难的问题已收悉,我们立即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目前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居民大病保险已实现住院“一站式”结算,即:患者出院时只支付个人负担的住院费用,由医保基金承担的部分通过系统直接结算。市人社局医保系统端口一直处于打开状态,您反映的低保、五保等医疗救助属于民政部门工作职责,可能存在医疗救助无法与市人社局医保系统实现“一站式”结算的情况,您可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意见建议。我局也将积极与民政部门进行沟通,争取早日实现对接。 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0816-2263004,感谢您的留言,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编辑:新闻网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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