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消息:记者从北京民政局了解到,北京拟调整低保对象认定的标准,改变目前仅以家庭收入作为“参考指标”的现状,把家庭财产状况纳入认定标准。
对于如何调整的这个问题,北京市民政局就表示,正在着手制定居民家庭收入财产的认定办法。其中就将重点来规范低保对象的认定标准,调整目前仅仅是以家庭收入作为低保认定的门槛,将会把这个申请家庭的收入和财产来进行有机的结合作为认定低保的条件。
目前,北京正在执行的低保标准是持有北京市非农业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520元的城市居民就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此外对于拥有高档的消费品隐瞒收入骗取低保的行为,在新的办法中也会给出相应的明确的规定。与此同时,北京还正在逐步的建立完善居民家庭收入核查的长效联动机制,将会由多个部门定期对社会救助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来进行复核,并在这个基础上探索建立北京居民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对中心,来真正实现对于低保制度和各项救助制度的动态的监管和管理。
从去年的情况来看,北京市民政部门已经会同北京市人保局、住建委、公安、工商、地税等部门,着手对北京24万社会救助对象家庭收入、住房、车辆的财产收入情况,来进行详细的核查,也是取消了部分不符合现行低保政策家庭的低保的资格。(责任编辑:梅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