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父亲见死不救事件,很多网友议论纷纷,有网友称:“这个父亲自己见死不救儿子死了反倒怨社区,简直没天理了!”也有网友称:“因为很多见义勇为者都没有好下场,见死不救的人多了去了,不要站着说话不腰疼。”还有网友称:“见义勇为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不管是谁溺水身亡了都有一个伤心的父亲和破碎的家庭。”
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父亲见死不救事后才知落水者是儿子事件的整体经过——
2010年6月27日晚上6点左右,姚某某、邢某某之子姚某(6岁)独自在其一家租住地社区的河道小码头玩耍时落水。姚某某得知有小孩落水,没有立即下水救援,当他回家没有找到儿子后,方才返回出事河道,发现溺水的正是自己儿子,将儿子从水中救起,但为时已晚,小孩已经溺水身亡。
事后,姚某某、邢某某以社区居委会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提起诉讼,并索赔儿子的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抢救费等合计47多万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姚某某儿子出事的河道,当地村委并不是法定管理人,对孩子的溺水死亡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河道管理人对河道周围的设施设置、管理没有欠缺,已经尽到一般安全保障义务,不应承担责任。上诉人姚某某及其妻子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据此,法院依法驳回姚某某夫妻的诉讼请求。(责任编辑: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