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乐宝的多事之秋
2011年09月16日 滨州旺兴食品公司旗下美乐宝产品展厅被滨城工商部门以销售不合格产品为由查处。
2011年09月30日 当地某媒体做了一篇名为“卖有机食品却无证可寻”的报道。通讯员王建勇(此人为整个事件的主角,系工商局工作人员)。
同日晚,山东某电视台又做了题目为“滨州有机食品猫腻多”的报道。
这接踵而来的突发事件,对一个新兴的企业来说,无疑是当头一棒,重重打击。滨城区工商局先后给该公司下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限期提供证据通知书,询问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及告知书,工商局最终以该公司经营的美乐宝有机挂面、有机香椿、有机石磨面粉三种产品均无标签,没有标明生产日期及保质期且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为由向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那么,旺兴公司有没有销售不合格产品?该区工商局在此事的处理上有没有不当之处?近期的各大论坛上,针对此事人们议论纷纷。相信作为本土的企业,本土的名牌产品,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的背后,一定离不开民众的大力支持。群众此时最需要真相!
究竟谁来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真相到底如何?
我们的记者在得知此事后,立即赶往滨州市滨城区进行实地了解。滨州旺兴食品有限公司旗下美乐宝食品,主营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和即食食品等四大系列。该公司有综合研发机构,现有研发专家6名,大型基地6处,同时具备国家颁发的(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资格认证。
究竟何为有机食品
这里,我们提到了一个名称:有机食品。1994年10月,国家环保局正式成立有机食品发展中心,我国的有机食品开发才走向正规化。发展至今,有机食品因其天然,纯正,无污染,无添加,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喜爱。虽然产品价格是普通产品价格的2-3倍。
所谓有机食品,也叫生态或生物食品。是目前国际上对无污染天然食品比较统一的提法。有机食品通常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国际有机农业生产要求和相应的标准生产加工。而绿色食品是中国政府主推的一个认证农产品。绿色食品是普通耕作方式生产的农产品向有机食品过渡的一种食品形式。有机食品是食品行业的最高标准。
那究竟达到何种标准的食品,才是有机食品呢?有以下几项:
第一、 原料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或野生天然产品。
第二、 有机食品在生产和加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有机食品生产、采集、加工、包装、贮藏、运输标准。禁止使用农药、化肥、激素、食品添加剂等。
第三、 有机食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过程控制体系和追踪体系。
第四、 有机食品必须通过合法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的认证。
通过以上几点,我们可以简单的归纳为:凡是来源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或野生天然产品,在其生产和加工过程中无添加,无污染,但至关重要的一项,也是不可缺少的一项,那就是必须要通过合法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的认证,这样的产品才叫有机食品。
换句话说,野生天然的产品不一定是有机食品,但是通过合法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野生天然产品就一定是有机食品。
那滨州旺兴食品有限公司的美乐宝产品到底具不具备这样的认证呢?
无情打入冷宫 谁来为企业名誉担责
记者随即来到位于滨州市滨城渤海七路北首的旺兴食品有限公司。表明来意后,该食品公司负责人向记者叙述了整个事件经过。9月16日,滨城工商局王建勇同志带领2人来到美乐宝展示中心,其中就有新闻工作者,王某先说要看营业执照,后来又说让老板过来,并强行搜查工作人员私人抽屉,拿走物品。事件发生后,食品公司负责人先后8次到区工商局找王建勇,一开始以说了不算为由不予理睬,后又说必须要老板亲自来,还说“其实没什么大事,就是让你老板来认识认识。”外界传言称其是因为国庆节我们没给工商局有所表示,他们故意刁难我们。
传言也罢,事实也罢,我们不禁要问的是:工商局执法人员为何去现场要带着新闻工作者?在事件没有调查清楚,证据不明确,真相没查明的前提下,工商局工作人员为何又以通讯员的身份做了一篇名为卖有机食品却无证可寻的报道?这样的结论是不是太过断章取义?如果真是一个有问题的企业,还需要几经周折,利用媒体的衬托来对其进行轮番轰炸吗?如果证据确凿,事实果真如此,企业岂会如此理亏?,记者也去过美乐宝的产品展厅。发现很多产品仅仅是为了做宣传,由于季节原因里面根本没有实物,只是一个空壳。令人费解的是工商局工作人员缘何对一个个的空盒子这般上心?
记者逐一查看了旺兴食品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证件。这里需要声明的是:该公司分别和滨州市龙泰制粉有限公司和青岛一正有机农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加工协议。旺兴食品公司只负责销售。受委托的两个企业都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旺兴食品公司还出具了权威部门颁发的有机转换产品认证证书,产品种类包括小麦、玉米。青岛一正有机农牧开发有限公司也提供了有机产品认证证书。产品共包括小麦,玉米,大豆,香椿,山蜜桃等十几个品种。
企业手续齐全,那么卖有机食品却无证可寻的依据在哪里?这果真是一场因私人恩怨引发的闹剧吗?
记者随后来到了该区工商局进行详细了解。该局法制科的负责人员回答说:“当时我们的执法人员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去美乐宝的展厅进行查处。发现其生产的有机挂面,有机面粉和有机香椿没有标签,也没有注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我们后来依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对其处以50000元的罚款。之后他们公司提出了反对意见,并提供了一些新的证据,现在我们需要重新调查,具体审查结果还要报局里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这个还需进一步落实。
本报也将继续关注事件结果,做跟踪报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条之规定: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通过消费者自我判断,企业自律和市场竞争能够有效保证的,不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通过认证认可制度能够有效保证的,不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第三十三条:企业必须在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裸装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标注的裸装食品,可以不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编后:
有机食品在我国尚处于一个刚刚兴起的热门行业。属于新生事物,行业内部存在着认证不明确,技术研究滞后,政府扶持力度不够等等问题,其成熟发展完善还需要一个稳步的过程。而且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以及生活观念的不断改善,人们越来越多的注重健康,注重营养,注重安全。这也注定了人们对有机食品的日益青睐。这样的新兴行业,以及前进中的企业,除了做好自身的规范和约束外,更加需要政府的鼓励和支持,需要主管部门的帮助和扶持,需要广大群众的接受和认可。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百姓纷纷感叹现在不知道能吃啥?举例来说,相继发生“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彩色馒头”等事件如雷贯耳,但安全的食品是生产出来的,不是靠监管检测出来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政府应抓好食品生产源头,运用发达国家普遍使用的“过程管理”模式,即到生产地点检查原料来源、生产过程、产品出厂检测结果等,而不是靠终端产品的抽样检测,因为这样最后查到有问题已经晚了。相信只有这样的监管模式才能从根本上杜绝问题食品的发生。
如此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成就了有机食品的应运而生,也成为备受消费者喜爱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