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有望立法
“《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办法》(暂定名)已成为本年度立法调研项目”,9月15日下午,北京市政协召开的重点提案督办座谈会上,市文物局和市政府法制办向委员们通报了这个好消息。
在今年的市政协全会上,唐兢、胡冶岩两位委员递交了关于敦促北京尽快为保护古都文物立法的提案,被列为市政协重点督办提案。此前,市政协曾多次通过组织调研、递交提案、督办提案等方式呼吁加强地下文物保护工作,现在,地下文物保护终于正式进入了立法调研阶段。
“我从小在北京长大,这些年来,看着不少历史古迹被破坏或消失,心情真的很沉重。”会上,唐兢委员如此表达她写提案的心情。其实,1981年北京市就已经有了《北京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1987年又制定了《北京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但在唐兢看来,由于北京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古都文物保护事业出现了新的危机,上述《办法》和《条例》现在已不够规范和完善,迫切需要重新立法。
近年来,市政协有多位委员递交过关于文物保护的提案,宋大川委员连续7年在提案中呼吁立法保护地下文物,市政协连续3年对宋大川的提案进行重点督办。在此基础上,市政协于2009年组织了关于地下文物保护的专题调研,调研发现,一些建设项目很少主动申报地下文物勘探情况,致使地下文物不断遭受严重破坏。为此,市政协通过了常委会建议案,呼吁尽快制定颁布《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规定》,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做出明确具体、可操作的处罚规定。市政协的持续努力推动了地下文物保护立法的进程,座谈会上,市文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上个月刚刚完成了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办法立项论证报告的编写工作,市法制办已将其列为本年度立法调研项目,下一步,市文物局将着手起草工作,争取早日出台地下文物保护的政府规章。(责任编辑: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