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警方:出重拳打击新闻敲诈 破获真假记者敲诈勒索案件142起 刑拘43起
本网讯(李文化 报道)榆林市公安局从8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新闻敲诈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借网络舆情进行牟利炒作、敲诈勒索、非法经营、有偿删贴等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精准发力,截止目前,成功破获真假记者敲诈勒索案件142起,刑事拘留43人,涉案金额887余万元。
新闻敲诈行为,严重侵蚀新闻媒体权威性、公信力,严重败坏新闻工作者声誉、形象,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全市公安机关清醒认识到新闻敲诈的现实危害和潜在威胁,切实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和整体作战优势,坚定了依法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活动信心和决心,最大限度地削减其活动能量,打击其活动范围,确保全市社会政治、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榆林市公安局及时与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市文广局等多部门对接,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打击新闻敲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榆林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明多次主持召开全市公安局长会议、视频调度会议,深入推进打击新闻敲诈专项行动。明确了五个方面的打击重点,制定了专线核查、专案侦查、专人负责、专题会议研究的“四专”工作策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全力开展本辖区打击新闻敲诈专项行动。
市公、检、法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违法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开设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动员群众及各方面力量提供新闻敲诈的相关线索,畅通和拓宽社会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受理机制,严格保密举报人和举报单位信息。市公安局下发了关于办理敲诈勒索、诈骗、诽谤案件证据清单和宣传指导意见,从规范办案程序、严格宣传纪律、依法文明办案等方面为基层办案提供指导和技术支撑。
“专项办”充分发挥协调指导职能,指导办案部门核查群众和社会各界提供的案件线索,办案部门对移交的案件线索,及时组织警力深入排查,确定工作重点,确保有线索必核查,有核查必有结果。结合“扫黑除恶”,对重大案件线索,由一把手亲自指挥,亲自交办,努力实现“打团伙、破网络、抓幕后”的目标。各警种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在线索摸查、法律依据、证据调取、人员抓捕等方面相互支持配合,形成打击合力,专项打击行动推动有力,成效显著。
经初步查明,神木市公安局抓获假借新闻监督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麻某某,涉案23起,涉案金额80余万元;榆阳公安抓获假借新闻监督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彭某某、董某某,涉案10起,涉案金额207100余元;府谷县公安局抓获冒充记者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李某某先后敲诈6家企业,涉案8起,涉案金额61700元;横山公安分局抓获犯罪嫌疑人郑某,该郑以煤矿存在安全为由,勾结宁夏某报记者,敲诈某煤矿280万元;榆横公安分局抓获一名冒充记者的新闻从业人员徐某某,该徐招摇撞骗作案,涉案金额达80余万元。米脂县公安局破获高某军假冒新闻记者实施诈骗案,犯罪嫌疑人以安排或调动工作为诱饵,实施诈骗4起,涉案金额39.5万元。
目前,案件办理还在进一步深挖之中,全市打击新闻敲诈专项行动正向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