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12月29日,省环保厅公布了我省第三批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33家企业和个人“上榜”,将受到环保行政许可限制等一系列环保失信惩戒。
据了解,此次名列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的,主要是2016年全省开展环保执法“风暴行动”,以及对长江经济带贵州省乌江及重点流域境违法案件实施“五个一批”处理以来,各级环保部门查处的环境违法企业和个人。其中,贵阳4家企业被处以罚款,1家企业被处以关停。
今年实施的《贵州省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各级环保行政机关将采取包括对其环保行政许可予以限制,不予安排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两年内不得参与各种评先评优,撤销或建议撤销由环保行政机关授予的荣誉称号。
另外,列入黑名单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将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并实施重点监管,并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以及其他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公共服务项目中,以及涉及信贷、担保、融资等金融活动中,在申请办理资质评定、项目审批、用地审批、申报、升级、验证、免检(审)、出口货物退(免)税等事项中,依法受到限制措施等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