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郭刚)近日,贵州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制发《贵州省2016年城乡低保提标方案》。
《方案》确定,从2016年1月1号起,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每年3184元,平均增幅18.2%。全省城市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每月510元,平均增幅10%。
《方案》还明确,对经过年度核查家庭人均收入确实已超过低保标准的部分低保对象,按常规动态管理方式退出保障范围,同时,坚决防止盲目追求减量造成“漏保”的错误做法,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
西部新闻网讯(记者郭刚)近日,贵州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制发《贵州省2016年城乡低保提标方案》。
《方案》确定,从2016年1月1号起,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每年3184元,平均增幅18.2%。全省城市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每月510元,平均增幅10%。
《方案》还明确,对经过年度核查家庭人均收入确实已超过低保标准的部分低保对象,按常规动态管理方式退出保障范围,同时,坚决防止盲目追求减量造成“漏保”的错误做法,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