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王萍)针对国务院在大督查中发现的44项问题,贵州省认真落实问责整改要求,责成有关地区和部门依法依纪对92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给予党政纪处分59人。
2015年5月下旬至6月中旬,国务院组织开展了第二次大督查,其中发现和指出了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等7个市(州)在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存在的不落实、不作为等问题。
主要问题包括保障性住房不能按时竣工验收、分配入住问题1项,涉及保障性住房30855套;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问题36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企业债券资金问题3项;此外还有预算安排偿还保障性住房项目贷款本息资金结存、虚报套取专项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拨付审批时间违规超期、骗取医保基金等问题各1项。
经国务院审核同意后,贵州省政府责成有关地区和部门依法依纪对92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给予党政纪处分59人,给予免职、解聘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处理33人。其中,厅级干部2人、县处级干部27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38人、企业负责人及工作人员2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