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前沿 真实 引领 公益 网站热线:13259888867 总编信箱:xibuxinwen@qq.com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西部资讯 > 甘肃资讯 > 正文

甘肃欣融公司副总被批捕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www.xibuxinwen.com(2015-03-30)来源:西部新闻网
复制链接关键词:

   西部新闻网讯(记者杨斌)明知公司无权办理吸收存款业务,可甘肃欣融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某在任职期间,仍旧放任该公司业务人员发放宣传材料,许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存款101.5万元。3月25日,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发布消息称,该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了刘某。

经查,2014年7月至12月期间,刘某在担任甘肃欣融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明知甘肃欣融投资有限公司无权办理吸收存款业务,放任该公司业务人员在公司附近发宣传材料、以支付高息为诱饵,采取与客户签订《借款担保合同》、出具凭证,承诺在3个月、6个月、12个月的期限内还本利息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从庄某等人处非法吸收存款101.5万元。                                                                                                                    甘肃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郑重提醒广大群众: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投资(咨询)公司、金融服务(咨询)公司属于一般工商企业,不具有从事金融业务的资格,不能面向社会公众开展金融、类金融或带有金融属性类业务,不能吸收公众资金和发售理财产品,参与这些机构的非法理财活动不受法律保护,请注意保护您的财产安全,远离非法集资。投资理财,请选择具有金融业务许可证的银行、证券公司等正规金融机构,拒绝高利诱惑,避免个人财产遭受损失。如发现非法集资线索,注意保留证据,可拨打110报警或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 

编辑:新闻网西部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西部新闻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处理。西部新闻网所转载的内容,其版权均由原作者和资料提供方所拥有。
推荐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