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允洲在法庭上受审
西部新闻网消息: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鸿钧教授针对国土官员腐败一针见血地指出,这涉及到土地招投标制度本身,就是要有制约,整个过程要透明,相关信息必须公开,必须要讲程序,程序要公平公正。高鸿钧强调,最为重要的是要实行问责制,不但要问责违法者本人,更要问责主管领导。
10月26日上午11时30分,国土资源部原巡视员、中国国土资源报社原总编辑刘允洲因涉嫌受贿,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受审时作最后陈述:“我有罪,我没有把握好人生的方向,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公正审判,也请法庭考虑我的从轻处罚情节从轻处理。”据介绍,这是国家土地管理最高部门又一官员接受审判。
据媒体报道,今年2月,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原副司长温明炬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6月,该部原副部长李元被开除党籍和公职;9月,该部地籍管理司监测与统计处原处长沙志刚被判处无期徒刑。
刘允洲只是“边缘”人物
在10月26日的庭审中,法院审理查明:刘允洲于1997年至1999年在担任原中国土地报社社长兼国家土地局宣传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新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国海承揽上海地产项目并获得国家土地局对该项目示范小区的命名等提供帮助,收受请托人住房一套;于2007年在担任国土资源部巡视员期间,仍然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时任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王松林,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圆明新园项目违反国家规定进行建设用地审批提供帮助,接受东阳市横店共创共有共富共享委员会主席徐文荣给予的宝马X3轿车一辆,两张银行卡,卡内存有100万元等;于2003年至2004年在任中国国土资源报社总编辑期间,为北京时代东华公司投资拍摄影视剧提供帮助,收受对方好处10万元。庭审的最后阶段,公诉人对刘允洲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检举行为、赃款赃物能够全部追缴等从轻情节也向法庭作了说明,法庭没有对其当庭宣判。
应该说,刘允洲只是国土资源部“边缘”位置上的人物,就能够这么方便地收受数额巨大的贿赂,这不能不令人深思。
同样令人深思的是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监测与统计处原处长沙志刚受贿案。据了解,沙志刚于2005年6月至2010年1月间,利用担任该部地籍管理司监测与统计处处长兼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基础图件组组长的职务便利,将有关项目投标资格的考试内容泄露给北京淘源科技有限公司,并为该公司承揽各地国土部门的相关项目提供帮助。同样,沙志刚于2007年5月至2009年12月间,还接受北京天目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的请托,为该公司违反规定承揽遥感数据及调查地图采购项目提供帮助等。
为此,沙志刚多次接受北京淘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干股收益为名所送贿赂款800多万元。鉴于沙志刚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重大立功情节,可对其减轻处罚,法院依法判处其无期徒刑。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沙志刚案发前刚刚被提拔为副司长,正等待上任。
国土局长成官场高危岗位之首
据有关报道,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副局长王玲10月25日表示,目前全国违法用地行为和涉及耕地面积都在呈上升趋势。据介绍,今年1月至9月,全国共有1.6万件违法用地行为被立案查处,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1964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和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其中71人已被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统计数据表明,2009年1月至2010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立案查处国土资源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978件,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715件,渎职犯罪263件。这些案件中,大要案1371件,涉及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86人。2010年9月至今年9月底,全国检察机关查办国土资源领域职务犯罪案件961件1334人,涉案金额3.2亿元。
辽宁省抚顺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江润黎、该局顺城分局原局长罗亚平利用为开发商拿地、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等机会大搞权钱交易,甚至直接造假套取土地补偿金逾亿元。其中,罗亚平一人涉贪就上亿元,被称为“职级最低、数额最大、手段最恶劣的女贪官”。
2010年9月,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陈爱民被景德镇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而在此之前,该厅原副厅长许建斌、李江华同样因收受巨额贿赂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和无期徒刑。4名在职副厅长3人落马,并且该省国土系统在之前一年多的时间内先后有13名领导干部被检察机关查处。
同是2010年9月,贵州省贵阳市原市长助理樊中黔因在担任该市国土等部门负责人期间,大肆受贿上千万元,被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死缓。安徽省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王海风在掌握土地使用权的7年里也受贿索贿千余万元。
正因为全国各地涉及土地犯罪的官员层出不穷,前“腐”后继,人民日报社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2010年4月的调查结果显示,国土局长、交通厅长、公安局长、县委书记、组织部长等成为官场十大高危岗位,而国土局长位列十大高危岗位之首。
预防国土系统官员腐败路在何方
从2005年12月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被判处无期徒刑到今天,全国涉及土地犯罪的大大小小官员已为数不少。那么,预防涉及土地犯罪的出路到底在哪里?相关部门应当有何作为?
早在2007年3月,作为全国土地管理的最高行政部门,国土资源部就下发了《关于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六个方面提出了加强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要求。2008年9月,为进一步及时制止和有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国土资源部又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司法机关发文,直接约束、震慑全国各级国土部门官员。
在去年3月底结束的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声色俱厉地指出,对于腐败,要改变以往按部就班、零敲碎打的做法,而是要大喝一声、猛拍一掌,坚决遏制腐败的滋生蔓延。徐绍史还指出,这是一场攻坚战,也是持久战,要用两到三年的时间遏制住腐败易发、高发的势头,并力争局面尽早有所改观。
针对国土资源系统易生腐败的现象,国家监察部执法监察室主任傅奎认为,从根本上,都是权力过于集中而得不到有效制约造成的。他提出了三点意见:首先,要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把能够交给市场的坚决交给市场,最大限度地压缩行政权力行使的空间;其次要积极推进监督措施,坚决防止少数人掌握权力,更多地采用集体会审制等阳光措施;最后要及时查处重大涉及土地犯罪案件,曝光这些案件。
10月28日,记者就如何有效预防、惩治涉及土地腐败问题采访专家学者。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鸿钧教授针对国土官员腐败一针见血地指出,这涉及到土地招投标制度本身,就是要有制约,整个过程要透明,相关信息必须公开,必须要讲程序,程序要公平公正。高鸿钧强调,最为重要的是要实行问责制,不但要问责违法者本人,更要问责主管领导。
浙江大学中国地方政府创新研究中心主任陈国权教授认为,首先要建立土地合理配置制度,以避免个人利益对国家利益造成侵害;其次是在土地资源配置的决策层面要科学化、制度化,要通过决策制度化加强对相关官员的制约,形成切实可行的制约制度。
兰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汪振江则认为,我们国家目前关于反腐败的法律法规并不缺乏,针对近年来高发的涉及土地的官员犯罪行为,必须严惩。(责任编辑:刘若伦)